根据《关于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(种植业)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》(灌农发〔2022〕101号)等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,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完成后递交《项目自查自评报告》和《项目验收申请表》,县农业农村局委托遴选的第三方机构对第二批项目进行造价核查、资金审计和现场验收,项目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,并经局党委会研究,现将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(种植业)发展项目(第二批)验收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0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,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农业种植项目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须在相关材料上签署实名。
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(种植业)发展项目(第二批)验收结果情况表.docx